根据商务部、中宣部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信用发〔2008〕286号)精神,广西各市、各部门认真贯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广西区整规办、商务厅、宣传部等17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整个“宣传月”活动做到了电视屏幕有画面,电台广播有声音,报纸版面有文章,使得社会公众对诚信、维权更加深入人心。全区“宣传月”活动声势浩大,掀起了宣传高潮,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成立活动组委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由广西区整规办牵头,联合广西区党委宣传部、物价局、商务厅、卫生厅、南宁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委会等部门成立了广西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由广西区商务厅厅长刘树森担任组委会主任,各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区整规办,负责统一协调“宣传月”活动和承担组委会日常工作。各市、各部门也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使“宣传月”活动做到早筹划、早启动,落实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得到保证。
(二)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
2008年,广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项:
1.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
2.有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
3.广西价格、商务、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委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
4.在“百城万店无假货”、“共铸诚信”、“价格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质量诚信”、“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典型企业和个人;
5.信用知识。
(三)加强协调,抓好落实
为了抓好“宣传月”活动,广西区整规办先后召开了两次宣传月活动主办单位的会议,研究和部署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期间,广西区整规办及活动组委会积极协调和解决各部门提出的问题,有力地保证了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形式新颖多样
(一)举行新闻通气会
2008年8月29日上午9时,由广西区整规办主持召开了有17个主办单位和9家新闻媒体13名记者参加的“宣传月”活动新闻通气会。会上公布了“宣传月”期间全区主要活动安排,并请媒体作了宣传活动预告。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向媒体介绍了本部门在宣传月活动的情况。
(二)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及广场宣传活动
1.举办隆重开幕式。2008年8月31日上午,广西区整规办牵头,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联合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及广场宣传活动。广西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宏伟,广西区整规领导小组副组长、商务厅厅长刘树森,商务部驻南宁特办代表李运田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
2.举办专场文艺表演活动。整台专场文艺以“诚信兴商,和谐共赢”为主题,通过歌曲、舞蹈、小品、相声、知识问答以及现场采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将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理念,以及信用知识等知识融入到生动的文艺节目之中,在观众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达到了寓教于乐的目的。
3、举办大型图片展览,方便市民了解诚信知识。广西区整规办根据商务部的部署,在全区各市、区直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和支持下,于开幕式当天起在广西首府南宁市人口流动密集区朝阳广场举办了以“诚信”为主题的大型展览活动(共展出7天)。内容共分为诚信知识、诚信故事、信用知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欺诈常识、举报投诉渠道等6大内容,共60张宣传大板报。展览内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适合各种不同层次的人群需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本次展览还分别公布了全区食品药品、卫生、农资、产品质量、消费、学历、价格、投资、信用卡、电信资费、电信服务、广告、广播电视质量、知识产权、外汇、综合等多方面存在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以及广西14个市举报投诉电话,以方便市民举报投诉。
据不完全统计,整个开幕式及广场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共邀请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等10多家新闻媒体参与了报道、宣传。现场吸引了近10000名观众。开幕式和广场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印制 “诚信兴商”宣传海报,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材料的通知》(商办秩函〔2008〕1号)的要求,广西区商务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共印制宣传海报45000张,分发至全区14个市张贴。
(四)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媒体,加大诚信兴商宣传报道
1.制作广告宣传片。由广西区整规办与广西电视台联合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每天在广西电视台都市频道晚上黄金时间滚动播出。
2.配合活动进程,进行专题新闻报道。在专题片制作中,采用了大量记者现场观察方式,对各部门在诚信建设中所做的工作给予总结报道。力求表现出内容的生动性和高度性。在活动起始阶段,将活动举办情况制作新闻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中播出。此后根据活动进程中出现的亮点,还制作了有关新闻在设立的栏目中播出。
3.制作系列电视专题片。制作若干集系列电视专题片,介绍宣传月设立的意义以及今年宣传月宣传的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有关部门、行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欺诈案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五)充分利用网络系统,发布宣传月活动有关信息
广西反商业欺诈网(www.gx666.net)开辟“宣传月”活动专栏,发布“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新闻和工作信息。
(六)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特色诚信宣传活动
商务部门:在 “宣传月”活动期间,商务系统将诚信基础建设和普及信用知识,纳入到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物价稳定、扩大消费需求、加强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同时,大力宣传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举报途径等。
广西区商务厅围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开展了专项行动,并向全区14个市部署了相关工作,宣传贯彻了有关法规规章,推动商务诚信建设。
工商部门:2008年9月10日至9月15日,广西工商部门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通过“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和12315联络站”这个网络体系,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来实现社会监督的目标。目前全区1126个乡镇基本成立了消费者分会,14333个行政村、社区已有60%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和12315联络站”。
物价部门:根据《通知》的要求,9月12日,价格主管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区以“规范价格行为 推进价格诚信”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方式和内容有:
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广西区物价局和南宁市物价局在南宁市万达广场联合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南宁市在活动中开展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授匾仪式。广泛宣传,扩大效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开设宣传板报等形式,突出宣传效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地人群比较集中的广场也开展了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举报台,认真受理群众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举报,提高广大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召开经营者座谈会。部分县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了部分商家、个体户进行座谈,听取行业协会对价格诚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卫生部门:9月22日上午,广西区卫生厅组织南宁市卫生局在南宁市朝阳广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一系列活动。设置卫生宣传咨询台、宣传板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互动活动。许多市民询问如何鉴别食品的掺假,以及如何识别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并仔细聆听卫生监督员讲解如何甄别医疗广告。同时,还包括五大卫生执法行动,即月饼专项执法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化妆品专项执法检查、打击医托的执法检查、婴幼儿奶粉专项整治,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等。
税务部门:2008年9月5日至9月30日,全区国税、地税系统围绕“优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信用”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了“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宣传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的成果。
南宁海关:2008年9月1日,在南宁海关门户网站公布了2007年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9月10日—15日,走访了相关红名单企业,宣传海关的优惠便利措施,送政策上门;9月20日—30日,通过座谈、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大地提高了辖区企业的守法自律意识。
外汇部门:组织全区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知识竞赛活动、街头宣传、发送宣传短信、柜台业务咨询及宣传手册的发送等活动。其中,防城港市、贺州市中心支局积极参与辖区的统一行动,组织街头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答询,向社会公众宣传外汇管理法规,发放宣传材料8172 份。
企业联合会:2008年9月18日,广西企业联合会在南宁市召开广西企业诚信建设大会。“2008广西诚信企业评价”活动是“2008中国诚信企业评价”活动的组成部分,是做好“中国优秀诚信企业”推荐工作的基础。广西诚信企业评价活动遵循科学、务实、规范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过自主申报、基层推荐、信息比对、规范性审核和综合评价、提名名单公示、反馈意见复核等程序,广西诚信企业评价委员会决定授予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2008年度广西优秀诚信企业”称号,授予南宁五菱桂花车辆有限公司等74家企业“2008年度广西诚信企业”称号,并予以表彰。全区企业坚持以诚实守信为企业的核心价值,创新企业诚信管理实践,为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七)各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成绩显著
为做好 “宣传月”活动,全区14个市整规办积极牵头组织市宣传部、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召开会议,成立了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各市整规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
目前,全区14个市整规办、商务局牵头组织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正在火热地进行中。 南宁市:2008年9月6日上午,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青秀区新竹街道办大板二区中心花园举行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局机关30多名工作人员以及广西博科药业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和康全药业等6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参加了活动。
市工商部门一是发布违法违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警示通告》2期;二是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9件、违法违规医疗药品广告5件、查处违法“性药品”广告6件;三是整顿新闻媒体婚介广告、分类信息广告,查处媒体发布违规婚介广告1起,规范分类信息广告21起;四是开展车体广告专项整治,对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的车身广告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查处违法车身广告12条次。
2008年9月12日上午,南宁市物价局与自治区物价局联合在南宁市万达商业广场隆重举行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日活动暨南宁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授匾仪式。活动现场,物价部门对广西华联等14家审验合格、继续保留“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的第一届“价格诚信单位”,及明园饭店等35家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进行了表彰,并对他们授予了荣誉证书和牌匾。获得南宁市第二届“价格诚信单位”的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南宁朝阳路分店代表“价格诚信单位”宣读“价格诚信”承诺书,各价格诚信单位也都在“价格诚信”承诺书上签了字。活动后,市物价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了价格政策咨询和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市商务部门印刷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肉类食品安全消费手册》31500册,发放给屠宰企业、生猪批发商和零售商、餐饮服务业和集体食堂、消费者等有关人员进行学习,不断提高他们诚信经营的意识。
市卫生部门与区卫生厅9月22日上午在朝阳广场设点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食品卫生、化装品卫生,打击非法行医等内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多份。 9月11日市消费协会在南城百货超市门前,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发放有关消费者保护内容的宣传材料2000份。
柳州市:柳州市成立了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并制订了《2008年柳州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及柳州市《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提出了对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重点及要求,对整个“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工作,明确了各部门在活动中的各自任务。
9月11日,柳州市整规办等部门在市五星商业步行街举行了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期间,给获得继续保留第一届柳州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给获得第二届柳州市“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单位授匾;柳州尚龙电器有限公司副经理张笃初宣读诚信兴商倡议书;柳州市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五星商厦副总经理朱丽雯代表响应倡议承诺发言;39个单位进行了倡议承诺现场签名。“活动”采取了现场摆放宣传板报和版画、表彰了诚信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单位和个人、设置群众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以及柳州市的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展示了柳州市各部门开展诚信建设的成就和有益经验,宣传了打击商业欺诈行动的成果。各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
桂林市:桂林市整规办接到广西区整规办文件后立即向市政府请示,并做了《桂林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并于9月5日以整规领导小组的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各部门接到方案后,立即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市精神文明办结合创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宣传诚信兴商,商务局认真部署商业企业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广电局在桂林电视台开辟了诚信兴商专题栏目,桂林日报社不定期刊登诚信兴商文章,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三鹿奶粉”事件广泛宣传诚信兴商活动主题等等,各部门都能结合本单位具体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9月20日上午,市整规办组织宣传部、商务局等共17个部门在联达商业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悬挂印制国家规定的宣传标语的飘空汽球6个,主席台悬挂诚信兴商宣传画内容的18米宽*6米高的大型喷绘,宣传效果相当明显,在主席台两侧搭建宣传棚16个,各部门在棚内宣传并分发宣传资料。在活动中还将文艺表演和诚信兴商知识问答相结合,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社都做了专题采访报道。现场受教育人员达1500多人。
北海市:北海市整规办于9月3日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会议,并按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内容。要求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
税局部门将国家税务总局制作的“税收宣传动漫”片在所有办税服务厅播放。物价局部门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重点对北海市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与建委联合规范房地产价格秩序,有效地杜绝了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 质量监督局部门在北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举办了“携手共建园区服务平台”座谈会;启动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乳制品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查原料进货渠道、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情况,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销售渠道,并核实销售点,核查添加剂使用和管理等,尚未发现有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等现象。
梧州市:9月6日,梧州市质监局召开2008年梧州质量月活动启动大会;在梧州市繁华商业区的华联超市开设名牌产品展示专柜;结合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9月10日至9月15日期间,市工商局组织了全体执法人员、“一会两站”联络员和有关企业、公司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知识培训。
9月10日,市地方税务局领导作客“政风行风热线”、“缤纷楼市”栏目以及市交通电台等媒体与市民群众“近距离”沟通;以“走出去、请进来”形式开展诚信纳税宣传;开辟网上税法宣传阵地。
崇左市:崇左市专门成立了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市整规办制定了《崇左市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2008年9月10日,由市整规办牵头,由商务、发改、工商、物价、国税、地税、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合承办,结合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在崇左市江南市场集中举办了“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主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外经贸领域诚信宣传活动,制作板报15板,悬挂横幅25条,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共25000多分,并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3000多人次。 突出“城乡、社区、学校”多个宣传区域。市工商部门和消协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员多,健康、安全消费意识薄弱的情况,全市城镇共设6个点,有12名行业专家现场进行了咨询,有20名志愿者参加了宣传月活动;市物价部门开展了“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商场”、“价格服务进校园”、“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户”等“六进”工作宣传活动;市商务局开展生猪屠宰、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市税务部门开展了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等“送税法”活动,为税收宣传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宣传阵地。 这次宣传月活动,全市共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0次,出动咨询专家及有关人员86人次,现场咨询近万人次,制作和悬挂标语条幅160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在电视、广播播放各类信息100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12条,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起。
三、广西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为落实商务部《2007年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商信用字〔2007〕3号),推进广西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布工作,实现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广西区商务厅于2008年3月13日在南宁召开了全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姜增伟副部长在全国商务信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广西区商务厅副厅长熊家军要求各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广西区商务信用工作面临的形势,在内贸、外贸、外资、外经等主要工作领域,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广西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同时,广西区整规办还邀请了专业技术人员讲解“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的有关技术知识及操作使用方法。
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广西区商务厅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商务诚信建设的措施;组织诚信兴商宣传教育活动;牵头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的专项整治;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整理和归集工作;负责内外贸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也相继成立相关机构。
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方案。根据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了加快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实现商务系统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广西区商务厅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广西区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归集工作方案,并指导我区商务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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