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信用评级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有近40家的信用评级公司,专业评估人员不过1000人。中国评级机构数与美国评级公司的数量相比不能说不多,而专业评估人员的总和还不及美国标准普尔一家公司分析师(1000人)的数量。因种种原因,评级业务没有得到长足发展,评级机构小而散、评级人员素质低,在国内市场的声音不大,在国际上几乎没有发言权。 2003年末,国际著名评级机构美国穆迪和标准普尔向全球公布了对中国各中资银行BB或B级的资信等级。特别出人意料的是,这次公布的级别竞比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的还低!这意味着中国的中资银行业现在的风险比亚洲金融危机时大!这个结果,令中国银行业界为之震撼,也令中国评级业界感到羞馋!中国银行业的资信果真如此差吗?中国政府对此有何想法呢?中国还能对民族信用评级业的发展问题无动于衷吗? 我们不禁疾呼:中国的信用评级业一定要发展,评级机构小而散,评级人员素质低的现状一定要改变,一定要尽快形成民族的评级巨人,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按现今的做法,中国信用评级业完全靠市场的自然发展直到健全,恐怕需要漫长的时间。等待,只能是延误经济发展和危及经济安全。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中国的信用评级业要在国际上有发言权,就应该总结过去,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在评级业务发展、机构壮大、最终走向集中和联合的进程中,政府在其间的作用至关重要且大有作为。
一、启动市场需求.政府要当“发动机” 所谓信用评级业的发展问题,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业务(规模)即市场,二是机构数量。我国目前的总体情况是业务不多机构多,“僧多粥少”初见端倪。 中国的信用评级业十几年来经历了“四起三落”七个阶段,之所以如此,与国人对信用评级的认知度有很大的关系。信用评级市场的基础是什么?信用评级业跟政府有什么关系?对此,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起源说”,即认为信用评级起源于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因广大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需要而发展起来,因此,信用评级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发展,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信用评级市场的基础。中国的信用评级业要有长足发展,有赖于直接融资或资本市场的发展规模;另一种是“工具说”,即信用评级是揭示和防范信用风险的一种有效工具,无论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资本市场或货币市场都存在风险,揭示和防范信用风险要借助于信用评级这一有效工具,因此,揭示和防范信用风险是发展信用评级的市场基础。由于有上述的不同认知,政府部门也容易出现两种不同的政策主张。依前者,则任由市场去决定评级的需要,政府很少介入;依后者,则因风险管理直接关系到金融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需要,政府应该主动介入。从而,对是否作出制度性安排摇摆不定,“四起三落”由此而来。 我们仔细考察一下美国评级业的整个发展历史会发现,至今已有95年历史的美国评级业也绝非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的积极干预和随后的法律是保障现代评级业健康发展的决定因素。在美国,评级业的发展进程中也经过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市场需求主导及放任自由阶段。19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美国大量发行铁路债券和一般工业债券,在资本市场上涌现了大批的个人投资者,广大投资者需要了解相关信息以规避风险,指导投资行为,于是反映证券投资信息的刊物因此也盛行起来。1909年,约翰.穆迪出版了《铁路投资分析》,在其著作中用评级的方法表示债券的优劣等级,开创了信用评级的先河。从此,以资本市场的投资者需求为主导,评级业务和机构得到蓬勃发展。直到第一次世界经济大危机前,美国评级业最多时有200多家评级机构。1929~1932年的第一次世界经济大危机使美国的经济受到重创,70%的企业和40%左右的债券倒闭,经济衰退使评级市场的需求急剧萎缩,评级机构因此也大多歇业,评级业也结束了23年来放任自由的历史。 第二阶段是政府积极干预及评级制度化阶段。大危机的事实表明,在取得较高等级的债券当中发生不能清偿事件的比率相对较低,债券的安全与否完全可以通过评级予以测定。在吸取了放任自由的教训后,政府当局采取积极干预的做法,颁布行政规章和法律,在制度上扮演着启动评级市场和监管者的双重角色。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如:1933年,公布的证券法规定,禁止有利益冲突的机构从事评级业务的资格,评级转由处于第三者的评级机构担任;同年,美国全国保险委员协会制定保险公司投资合格证券标准时,采用了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为依据。1936年2月,美国货币监理官规定,银行所持有的证券资产必须是取得一定等级以上的债券。1936年之后,在政府的管理中对评级结果的广泛利用,使评级制度在美国资本市场上深深扎下了根。20世纪70年代初的第二次世界经济大危机期间,政府当局还规定,发行短期商业票据时必须取得评级机构较高的信用等级;1974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对退休职工年金投资的证券都必须经两家以上评级机构的评级,从而建立了一套双重评级双重审查的制度。从此,投资者可依“短边效应”和“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选择投资品。从第一次世界经济大危机后到第二次世界经济大危机的40年,美国评级业的快速发展时期,政府部门的行政法规和制度安排是推动评级市场发展的最重要力量。随后陆续成形的16部法律交织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的法律环境。 从上可知,美国的信用评级业表面看是来源和服务于资本市场,但美国现代评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非被动地取决于资本市场的需求,而是决定于美国政府对信用评级具有的揭示和防范信用风险的社会功能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和在资本市场上所采取的正确的制度安排和法规保障。 我们再来看看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对融资结构的影响吧。我国是东方古老文明的发祥地,五千年的东方文明塑造了中国人勤俭持家高储蓄率的优良传统。高储蓄率支持了中国间接融资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银行业的发展,这是不言而喻的。如今,现代中国仍是一个间接融资占80%以上的国家。尽管现代的中国人也在借钱(信用)消费,但“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攒钱备用”仍然是东方人根深蒂固的情结。在东西方文明都极盛的日本,它有与西方发达国家一样成熟的市场经济和十分发达的资本市场,但其国民近百年来仍秉承了东方人高储蓄率的传统,支持了日本银行业的发展。从日本银行业的资产存在严重泡沫的现状可见,其信贷市场和间接融资的比率(50%左右)仍大大高于美欧国家(20%~30%左右)。日本的经历可以为这样一个预言提供佐证:西方文明在可预见的未来(再过50年或100年)不可能取代东方文明,东方人高储蓄率的传统仍将支持高间接融资的结构。现代中国人的高储蓄率也不可能在可预见的未来因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迅速下降,中国的间接融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仍会占居绝对的主导地位。 所以,我国的文化不同、国情不同、融资结构不同,不能照搬美国的做法。信用风险管理及信用评级活动的取向也应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有所不同。换句话说,就是“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应在顾及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的同时,着重于银行体系(间接融资),以银行信贷活动为核心,对间接融资风险的揭示和防范作出制度性或法规性的安排。这是摆在政府货币管理当局面前的重大课题! 我们再来看看国际社会对银行体系(间接融资)评级是何种态度吧。2006年底将要实施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各国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对贷款企业的内部评级制度;各国货币监管当局要更多地利用外部评级(映射)对银行业的风险资产和资本充足率情况实施监管。《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体系规定了严格的评级制度可以说明:信用评级“工具说”是更贴近于市场经济的认知,无论是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资本市场或货币市场,都需要借助信用评级来揭示风险或衡量金融资产的风险度。 中国政府庄严地对WTO承诺开放服务业的过渡期和2006年底将要实施(我国政府曾表示暂不实行,但不等于不实行)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留给我们的剩余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信用评级是一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自己干,还是等老外进来干?在开放服务业前,民族评信业的竞争实力能否得到迅速提高,这是关乎一国商业秘密和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对失信者惩戒的机制。只有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并使之运转起来,才能支撑信用交易规模扩大,使中国在国际市场的规模做大,融人国际经济大循环。而培育信用评级市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和完善是密不可分的。 揭示信用风险是一项艰巨的“黑脸”工程,也是关系到所有经济实体的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若没有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和法律保障是难以自然形成的。因此,根据中国的国情依靠行政的或法律的力量启动评级市场和培育市场需求是当务之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基本的制度性框架: (1)依据和严格遵守现行《贷款通则》的“先评信后授信”的信贷申请和审批程序,实行联合(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相结合)对信贷企业信用评级。这符合中国的国情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要求。通过对信贷企业的信用评级和资信审查,扶优限劣,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督促企业自觉依法经营,诚信立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改善在生产经营、税金缴纳、信贷活动、信用销售、财务核算、经济统计等方面的信用状况,降低不良贷款率,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2)对发行股票、债券、票据等金融工具的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资信状况实行强制信用评级。这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现状的要求。通过揭示社会融资风险,发挥定价功能,提高发行企业资信的透明度,促使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和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利益。 (3)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在从事经济管理中应鼓励和引导企业从自身利益的需要参与评级,逐步扩大和发展信用交易。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提倡交易双方在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合资合作等商业活动时,养成互相出具信用评级报告(证书)和利用征信服务的习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有利于回避信用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 (4)结合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多地利用评级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率。政府带头在企业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以及政府采购和财政支持的项目等方面提倡使用或参考信用评级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启动和扩大评级市场是不是会增加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的确,政府最怕社会上出现这种声音!我们用社会总成本来作个比较,若对我国的信用评级作制度性安排(以信贷市场为主),若以总资产的万分之一计费,每年的评级费用不超过200亿元。而每年我国因失信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近6 000亿元;因信用环境恶化造成的机会损失(商机)超过1万亿元GDP;因失信行为带来的社会诚信问题还将影响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等,其社会成本更大,代价更高!可见,因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所支出的成本与社会失信所付出的代价相比,可谓不言自明。从国际经验来看,没有哪个国家的评级总成本会超过失信损失,评级的社会效益总是远大于社会成本,使守信者最终受益。再以单个企业来说,在征信国家,企业征得第三方信用评级是十分普遍和乐于接受的事情,为此,企业是列入正常费用计划的。企业之所以参与信用评级,除了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的公共利益需要必须揭示信用风险外,信用评级对企业还具有微观功能及特别正面的意义:有利于企业改善和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树立和改进企业形象;有利于企业取得利益关系人的信任,降低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有利于企业积累无形资产,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而只有资信不良的企业害怕被揭示其失信行为和未来违约风险才会借故埋怨、逃避评级。 总之,只有评级市场的需求扩大了,信用评级业才有用武之地,经济主体的信用状况才能被揭示,社会信用体系才算真正建立,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才有可能形成,整个社会的信用活动才能在良好的环境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以市场机制检验质量,联合不应“拉郎配” 市场需求启动之后,后面的路该怎么走?是不是像某些中介行业那样一哄而起成立机构抢市场?如是这样,我国评级机构小而散、评级人员素质低的状况仍无法改变。从信用评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来看,信用评级业是处于征信领域高端(产品)地位(非一般信用调查),拥有且必须是知识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要素高度集中的知识密集型特殊行业。 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评级机构小而散、素质低的状况其实并不为怪。美国评级业的发展历史也是评级机构由多变少、由小变大,素质由低到高,业务由分散到集中,最后形成几家公信力高的著名机构覆盖全国业务直至跨出国门的历史。即业务规模越来越大,机构数量越来越少,业态越来越集中,这是信用评级业运行的特殊性和发展规律。美国如此,欧洲如此,拉美如此,世界各国均如此。’ 从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紧迫性和当前评级业艰难发展的现状来看,我们40多家评级机构不能再走自由放任、小而散、素质低的老路,而应该总结过去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宏观方面讲,社会信用体系是覆盖全国的大系统,相关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业务相应地也要覆盖全国。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在评级机构和网点分布未能覆盖全国时,通常的情况是,增加评级机构把空缺补上,解决“量”的问题。但评级机构的设立有其自身的规律。从单一评级机构自身发展讲,评级机构作为独立法人和特殊的经济实体,机构设置要考虑经营成本,受经济规模的制约。客观上,市场需求决定评级业务规模和机构的设置,而业务规模和机构规模对评估体系、分析技术和评估质量等会产生重大影响,评级质量的状况反过来又会决定其市场规模。因此,市场规模、机构规模和评级质量是循环依存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是单一评级机构能否健康运行和发挥其功能的重要指标。因此,单纯为补缺而增加批设机构数量即评级机构数越来越多的思路是不可取的。最理想的发展模式应是“总分制”,即有限的机构家数和众多分支机构(网点)分布的模式。这种模式较有利于信息、人才、评估体系、分析技术的集中以及质量的提升。 质量,包括评级机构的质量和评级结果的质量,评级机构的质量从属于并通过评级结果的质量来体现。评级质量是评级机构的生命,评级质量比机构的数量更为重要。而质量的高低并非评级机构自己说了算,需要得到市场(包括政府部门)的检验和认同。理论上,在利益和风险机制的作用下,评级质量自然要接受报告使用者的检验:那些客观公正、准确率高的评级机构因得到市场(包括政府部门)的认同而发展起来;一些造假、质量差、有失公允的评级机构将受到市场(包括政府部门)的谴责和无情的淘汰。值得一提的是,因执法不严、利益驱动和“寻租”行为,利益各方往往置揭示风险于不顾,使市场或政府部门的检验“失灵”!中介机构越造假越有市场的通病,评级机构同样也概莫能外!即使是引进国外几大机构也未必能带来根本性的改变,美国的“安然”、“世通”事件也是国际著名机构干的!国内某中介行业失信泛滥的前车之鉴更应引以为戒。信用评级若不幸也走到如此地步,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评级质量和健全的质量检验监管制度是保障评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主管部门在做行业规划时就应考虑使检验机制发挥作用,其前提是对评级机构要实施严格监管,执法必严。 值得警惕的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包括合规注册的40多家信用评级公司、未经货币管理当局批准而注册成立的和与信用评级有利益冲突的非评级公司,三种类型共73家的机构在开展评级业务,评级质量良莠不齐。在极有限的市场里,有竞相压价争业务的、承诺高等级的、按等级高低收取评估费的等等现象。若管理当局对此不能正本清源严加整肃和惩处,全行业的失信也将为时不远,中国的民族评信业也将失去立足之地。中国的金融和经济安全就会少一份保障。 一个公信力高的评级机构,必须是经过市场(包括政府部门)的检验、认同、筛选和淘汰,具备一定市场规模和良好质量的统一体。 我国的评级机构也要经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量变——质变——再量变——再质变的提高过程才能逐步演变为评级的巨人。因此,评级需求的扩大,是评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评级业务的扩大,就没有优胜劣汰,也就没有机构的联合。由此,在解决目前评级机构小而多的问题上,政府在培育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不应忽视市场的作用,不应人为地“拉郎配”,为联合而联合。只有让评级机构及其评级质量充分经受市场的检验和筛选,才能使评级机构真正地成熟和壮大起来,才能走向由数家评级巨人为主网络覆盖全国的联合之路。
三、在监管中促进发展和联合,政府要“伯乐相马” 信用评级业是国家定位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的行业。“特许经营"即意味着信用评级业不是一个放任自由完全竞争型的市场。特许经营既包括机构设置和允许开展业务即市场准入,也包括在服务社会的同时要接受政府的监管和市场监督。就政府监管而言,应在发展过程中同步实施“事前(准人)、事中(过程)、事后(检验)”的全程监管。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对评级结果的检验和评价效应首先来自市场。市场对评级结果的监督是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的,其敏感性、约束力和效率将远远超过政府所扮演的管理角色。它将使“乱评者"受到道义的谴责和市场的惩罚,质量差的评级机构因此而遭到市场无情的筛选和淘汰;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政府作为监管者和市场效应的执行者,在市场作用发挥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反馈的信息来行使日常监管职能,对评级机构在明知的情况下故意不遵循合理程序,不尽职调查尽职分析而导致评级报告未能达到尽可能准确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直至淘汰。 但更多的情形是,因评级机构业务和评估质量受人员素质、数据资源、经验积累、研发技术、分析质量水平等诸多主观条件和因素的影响,而使评级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各评级机构客观上存在的质量差异性,为政府的业务监管和评级机构数量的调控提供了标的。政府可以通过年检和特许经营制度实施差别政策:对质量好的机构,引导、促进和支持其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或业务综合型的机构;对质量有待提高的机构,则加以指导、限期整改、限制其业务扩张,成为日后被兼并的对象;对质量差的机构和责任人,则列入“黑名单”、处以罚金、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注销其资质终身退出评级市场。政府若采取上述政策措施,可产生促使评级机构只能申请开办与自身素质相称的业务品种以确保评级质量的效应。 政府更应鼓励那些素质高、质量好、有发展潜力的评级机构实施存量整合(强强联合、兼并弱小机构)或增量扩充,使其发展壮大成为全国性的、业务综合型的知名机构。还可以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等新兴行业的优惠政策,在税收、政策性收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植,使优势机构尽快形成规模效益,成为明日中国信用评级业的巨星。
四、鼓励集中限制垄断利润,政府要当好“裁判” 由于市场竞争而优胜劣汰,由于逐级优胜劣汰而出现集中以致垄断,这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结果。市场秩序是由品牌企业维持的,国外每一个行业都有几个品牌企业把持,而我国的行业集中度太低,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无序的恶性竞争。尤其是信用评级业原本就是集中度相对很高的行业,更需创建品牌企业。经过公平竞争和市场检验和筛选,政府可以鼓励评级机构通过市场方式、产权方式、资本方式和关系性合约等方式实现机构强强联合、兼并,形成数家评级巨人。信用中国我们共同打造ccn86.com在集中过程中实现四步攀登:一是规范化,把机构做好;二是集约化,把机构做强;三是集群化,把机构做大;四是国际化,把机构做壮。 政府在鼓励评级机构集中的同时,要实行限制垄断利润的政策,防止出现寡头垄断和垄断利润。可以考虑实施以下几项措施: (1)在机构网点设置上要让质量好、公信力高的机构合理分布,形成一定区域内多家机构有限竞争的格局。让市场双向选择。 (2)在业务资质条件审批上实行更高层次要求的标准化许可制管理,达标者允许多家从业。 (3)在收费上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在目前可实施规定收费下限的办法,严禁评级机构间压价竞争的行为,以保证尽职调查尽职分析确保评级质量所必需的成本;在未来形成数家巨人机构时,则实施规定收费上限的办法,严禁人为提高等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防止出现垄断利润。 (4)在评级结果的质量检验上要求逐步具备实行资信等级与违约率、违约损失率、等级迁移率相对应的资信等级质量检验和跟踪系统,不断提高信用风险评价水平。 信用评级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跨多学科的应用型专业。我们应该承认,美国国际知名评级机构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历程,具有丰富的知识、技术和经验,我们应该虚心学习。但我们坚信,中国民族评信业任重而不会道远,“中国国情”这本书要靠我们自己才能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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